2011年8月4日 星期四

頭文字B:2歲童父親膝上駕寶馬

最年幼的非法駕車的人可以有幾年幼呢?原來,竟是兩歲幼童!被網民稱為頭文字B,專家指讓2歲童父親膝上駕寶馬的行為十分危險。




這對父母不知為何要讓兩歲幼童駕寶馬房車,雖然小朋友不是實質駕駛,但以車速約十至二十公里,已經可以接斃途人,如果遇上意外汽車的安全氣袋彈出,衝力足以令這位兩歲的幼童頸部折斷而死亡,這樣不負責任的行為足以觸犯法例。

網民激批頭文字B父母腦障

父親又要注視兒子又要留意路面情況,隨時會做成意外,即使自己無事郤可以會令途人受傷或甚至死亡。希望作為父母者,可以成熟一點!

運輸署回應指按香港法例,要在香港駕駛車輛需持有效的駕駛執照,而亦需要年滿十八歲。而警方發言人表示,短片中的人士或已干犯道路交通條例,駕駛態度有嚴重問題,會危及駕駛者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。警方或會跟進個案,希望有進一步資料的人士可以和警方聯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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